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二、三、四巡察组) 请你评价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二、三、四巡察组)2021年工作情况概述

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能包括: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市纪委的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市监委的职责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概述:
(一)坚持深学细悟,自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共41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职能职责抓好落实。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108个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确保学出高质量、干出新成效。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三防工作、招生入学、城中村停车乱收费等精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落实不力问题714个。
(二)聚焦主责主业,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对损害营商环境、影响民生福祉、阻碍城市发展的人和事,毫不手软、严肃查处,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60件,处分870人。重点查处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念卫,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晓雯,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科技信息总工程师莫杰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谢晓明等市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三)强化靶向发力,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坚持以点促面,小切口整治“四风”问题,查处相关问题199件342人,处分183人。对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盯住不放,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69件428人,处分244人。
(四)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深入开展第十二、十三、十四轮巡察,对38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实现巡察有形有效全覆盖,共发现各类问题1213个,移交问题线索41条,推动立案审查41人,处分20人,移送司法1人。
(五)做实监督职责,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推动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共约谈提醒443人次。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规范开展党内谈话20856人次。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对“4•16”道路交通事故、望牛墩镇“7•1”一般燃气泄漏事故、虎门镇“8•8”火灾事故、松山湖高新区“9•25”较大火灾事故共追责问责干部34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65人次。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市纪委监委被评为模范机关创建标兵单位。围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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