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 请你评价

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情况概述

一、职责情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如下: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依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联合制定《办理走私冻品犯罪案件执法指引》。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刑事“挂案”全部清理完毕,简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程序和手续,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立专门办案组,起诉该类案件162件283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力度,持续推进反洗钱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平安东莞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337件12112人,起诉15407件19379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答复率达100%。打造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格局,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有效促进城市窨井盖管理,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三是大力强化法律监督实效。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197件,提出、提请抗诉56件,积极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开展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助力解决民事执行难。运用监督纠正、社会调解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监督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提起公益诉讼37件。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860件。进一步优化机构和人员配备,两级院开展交流轮岗45人。构建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坚持质效导向,修改各条线业务指标,实行每月线上考核。深入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
五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圆满完成第一批教育整顿各项任务,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发挥党组“头雁”作用,创新学习形式,抓好学用结合,开展32项为民实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实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涌现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36个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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